“伤寒,脉弦细,头痛,发热者,属少阳。不可发汗,汗则谵语,烦躁,此属胃不和也,和之则愈。”
此条湘古本作“伤寒,脉弦细,头痛,发热者,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,此属胃,胃和则愈;胃不和,烦而躁。” 宋本“烦而躁”作“烦而悸”,其余与湘古本同。
名家注解

尤在泾曰:「经曰:『少阳之至,其脉弦。』故头痛,发热者,三阳表证所同,而脉弦细则少阳所独也。少阳经兼半里,热气已动,是以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津液外亡,胃中干燥,必发谵语。云此属胃者,谓少阳邪气并于阳明胃府也。若邪去而胃和则愈。」

王肯堂曰:「凡头痛、发热俱为在表,唯此头痛、发热为少阳者,以其脉弦细故知邪入少阳之界也。可汗不可汗,当以此为法。」又曰:「此少阳阳明,宣重则小承气,轻则大柴胡。盖少阳不可下,阳明不可不下,故与小承气,少少与之,取微利也。成氏以调胃承气主之,误矣。调胃承气,太阳阳明药也。不可不审。」

陈修园曰:「此言少阳自受之寒邪,戒其不可发汗也。合上节所谓少阳有汗、吐、下三禁是也。汉文辞短意长,读者当以互文见意。」

吴绶曰:「少阳经头痛,头角或耳中痛,脉弦数,口苦,发热,往来寒热者,不分有汗无汗,并用小柴胡汤和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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