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以上皆传经脉证并治之正法也。若入腑及脏,为传经变病,治列后条。”
名家注解

此结论以上六节,皆温病传六经脉证并治之正法,乃仲景所撰,所以补《素问》之阙佚也。

公众号
公众号二维码

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

公众号二维码

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