汗法禁忌


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冒,时如结胸、心下痞硬者,当刺大椎第一间、肺俞、肝俞,慎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、脉弦大;五日谵语不止,当刺期门。

此条涪古本作“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痛,或眩冒,如结胸、心下痞而坚,当刺肺俞、肝俞、大椎第一间,慎不可发汗,发汗即谵语,谵语则脉弦;五日谵语不止者,当刺期门。”可帮助断句。
阳明病,发汗多,若重发汗以亡其阳①,谵语,脉短者,死;脉自和者,不死。

①“若重发汗以亡其阳”:宋本与湘古本作“若重发汗者,亡其阳”。
三阳合病,腹满,身重,难以转侧,口不仁,面垢。若发汗则谵语、遗尿;下之,则手足逆冷、额上出汗。若自汗者,宜白虎汤;自利者,宜葛根黄连黄芩甘草汤

此条涪古本作:“三阳合病,腹满,身重,难以转侧,口不仁,言语不经而面垢、遗尿。发汗则谵语,下之则额上生汗、手足厥冷。白虎汤主之。”
阳明病,脉浮而大,咽燥,口苦,腹满而喘,发热,汗出,不恶寒,反恶热,身重。若发汗,则躁,心愦愦,反谵语;若加温针,必怵惕,烦躁,不得眠;若下之,则胃中空虚,客气动膈。心中懊憹,舌上苔①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

①此处疑缺字。
伤寒,发汗已,身目为黄,所以然者,以寒湿在里,不解故也。不可汗①也,当于寒湿中求之。

此条涪古本作“伤寒,发其汗,则身目为黄,所以然者,寒湿相搏,在里不解故也。” ①“不可汗”:宋本与湘古本作“不可下”。
伤寒,脉弦细,头痛、发热者,属少阳,不可发汗。汗则谵语、烦躁,此属胃不和也,和之则愈。

此条湘古本作“伤寒,脉弦细,头痛、发热者,属少阳,少阳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,此属胃,胃和则愈;胃不和,烦而躁。” 宋本“烦而躁”作“烦而悸”,其余同湘古本。
少阴病,咳而下利、谵语者,被火①劫故也,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

①“火”:涪古本、宋本、湘古本、白云阁本作“火气”。
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

少阴病,脉微①,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;阳已虚,尺脉弱涩者,复不可下之。

①“脉微”:脉经本注“一作濡而微弱”。
少阴病,但厥无汗,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,未知从何道而出,或从口鼻,或从耳①出者,是名下厥上竭,为难治。

①“耳”:脉经本、宋本、湘古本作“目”,脉经本又注“一作耳目”。
伤寒,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,必发热,前热者后必厥①。厥深者热亦深,厥微者热亦微。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
①“前热者后必厥”:宋本与湘古本作“前厥者后必热”。
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。

疮家,①不可发汗,汗出则痉。

①此处湘古本有“虽身疼痛”。
百合病,见于阴者,以阳法救之;见于阳者,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,复发其汗,此为逆;见阴攻阳,乃复下之,此亦为逆。

太阳病,脉浮而紧,法当骨节疼痛,今反不痛,体重而酸,其人不渴,此为风水,汗出即愈;恶寒者此为极虚,发汗得之。渴而不恶寒者,此为皮水。身肿而冷,状如周痹,胸中窒,不能食,反聚痛,①躁不得眠,此为黄汗。痛在骨节,咳而喘,不渴者,此为正水②,其状如肿,发汗则愈。然诸病此者,若渴而下利、小便数者,皆不可发汗,但当利其小便。

①此处涪古本与宋本有“暮”。②“正水”:涪古本作“肺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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