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杂病论 · 桂林古本 · 增订版

辨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

百合病者,百脉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,复不能食,常默默,欲卧不能卧,欲行不能行,饮食或有美时,或有不欲闻食臭时,如寒无寒,如热无热,口苦,小便赤,诸药不能治,得药则剧吐、利,如有神灵者。身形如和,其脉微数,每溺时头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溺时头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溺时快然,但头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证或未病而预见,或病四、五日始见,或病至二十日,或一月后见者,各随其证,依法治之。
百合病,见于发汗之后者,百合知母汤主之。
百合病,见于下之后者,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。
百合病,见于吐之后者,百合鸡子黄汤主之。
百合病,不经发汗、吐、下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黄汤主之。
百合病一月不解,变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。不差①,栝蒌牡蛎散主之。
①“不差”:涪古本作“设渴不差者”。
百合病,变发热者,百合滑石散主之。
百合病,见于阴者,以阳法救之;见于阳者,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,复发其汗,此为逆;见阴攻阳,乃复下之,此亦为逆。
狐惑之为病,状如伤寒,默默欲眠,目不得闭,卧起不安。蚀于喉为惑,蚀于阴为狐。不欲饮食,恶闻食臭,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。蚀于上部则声嗄,甘草泻心汤主之;蚀于下部则咽干,苦参汤洗之;蚀于肛者,雄黄薰之。
病者脉数,无热,微烦,默默但欲卧,汗出。初得之三、四日,目赤如鸠眼;七、八日,目四眥黑。若能食者,脓已成也,赤豆当归散主之。
阳毒之为病,面赤斑斑如锦纹,咽喉痛,唾脓血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鳖甲汤主之。
阳毒病,其人身轻,腰背痛,烦闷不安,狂言,或走,或见鬼,或吐血、下利;脉浮大数者,得之伤寒一二日,或服药吐、下后所致。五日可治,至七日不可治也。升麻汤主之。
此条依涪古本补,会通本未收录。《古今录验方》亦载,作“阳毒汤,疗伤寒一二日便成阳毒,或服药吐下之后,变成阳毒。身重腰背痛,烦闷不安,狂言,或走,或见神鬼,或吐血下痢;其脉浮大数,面赤斑斑如锦文,喉咽痛,唾脓血。五日可疗,至七日不可疗也。宜服升麻汤方。”描述相似但用方有异。
阴毒之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。
阴毒病,其人身重,背强,腹中绞痛,咽喉不利,毒气攻心,心下坚、强,短气不得息,呕逆,唇青,面黑,四肢厥冷;脉沉细坚数者,有伤寒初病一二日即得,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所致。五日可治,至七日不可治也。甘草细辛汤主之。
此条依涪古本补,会通本未收录。《古今录验方》亦载,作“又阴毒汤,疗伤寒初病一二日便结成阴毒,或服汤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。身重背强,腹中绞痛,喉咽不利,毒气攻心,心下坚强,短气不得息,呕逆,唇青面黑,四肢厥冷;其脉沉细紧数。仲景云:此阴毒之候,身如被打,五六日可疗,至七日不可疗。宜服甘草汤方。”描述相似但用方有异。